项目概况
阳原县西城镇一吐泉村护地坝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YF2024-003
项目名称:阳原县西城镇一吐泉村护地坝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43
采购需求:阳原县西城镇一吐泉村护地坝建设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23至2024-05-29, 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6-0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 CA,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咨询办理)。所有响应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报名,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7、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有限公司阳原支行办理政采贷业务,联系人:王彦鑫,电话:0313-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阳原县西城镇工业街1号
联系方式:
王爱国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315号创新大厦B座25层2508-9
联系方式:
郭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