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三公司2025年4月份南京地铁11号线项目车辆租赁询价
询价编号:SCFA******606
1工程概况
南京地铁11号线: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整体位于浦口区,线路全长约27km,总投资约114亿,其中TA02标投资总额30.37亿元,包含7站7区间。主要施工内容为“1站(珠江南站)1区间(珠江南站~森林大道站区间)”,单线全长1.51km(含车站),中标价为概算降幅5.52%,根据业主清单暂定含税合同额4.83亿元(不含前期工程),合同工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项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与江淼路路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齐春妮 ******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车辆租赁经验的租赁商或者销售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2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
2.3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的。租赁商或销售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询价内容:拟租赁车辆具体数量和时间详见附表。
附表:车辆需求一览表(报价人报价模板):
序号 | 车辆 类型 | 型号 | 计量 单位 | 租赁 数量 | 租期(月) | 单价 (台/月.元) | 金额(元) | 税率(%)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交通车 | 别克 | 台.月 | 1 | 12 | | | | 南京地铁11号线项目 | 含司机 |
2 | 交通车 | 福特 | 台.月 | 1 | 12 | | | | 南京地铁11号线项目 | 含司机 |
合计: | | |
注释:报价包含车辆租金、车辆正常损耗、车辆保险、车船税、车辆保养费、车辆维修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 定价模式
固定价格,合同租期内不调价。
5.租赁及结算支付方式:
(1)租赁形式
车辆租赁形式为按月租赁。不足一月按自然月(30天)折合天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出租方应按承租方项目要求,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因车辆发生故障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未能正常使用,造成误工后,扣除相应天数(超过4小时即按一天计)的租金。
(2)结算方式
结算时必须依据承租方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机械主管部门确认的车辆运转记录,按月结算,周期即从上一个月 11 日到本月 10日进行一次结算。
(3)提供发票类型及时间
承租方和出租方每月11日对账结算,出租方在对账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出租方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全额进行赔偿。
(4)支付方式
按月办理结算,结算次月支付结算款的************银行金融产品支付时产生的贴息费用将由出租方承担。
6.车辆要求
(1)出租方应按约定将技术性能且年检合格的车辆交予承租方使用。车辆司驾人员由承租方自行配备,且司驾人员工资、饮食费用、住宿费由承租方自理。
(2)承租方有修理出租车辆的义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出租方在整个租赁期间应对出租的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保证机械完好。车辆备若需维修、保养出租方需要提前 3 天告知承租方,原则上不得占用承租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否则,承租方将有权按100元/天扣除出租方租赁费。
(3)出租方应保证车辆证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向承租方提供优质服务。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车辆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出租方应按承租方的施工要求,保证车辆正常使用,若车辆发生故障,出租方必须保证在 48 小时内修复,否则需调换其它相同型号能满足承租方使用需要的车辆。
(5)出租方车辆未经承租方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承租方施工现场。
(6)承租方未通知出租方退场之前,出租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车辆擅自撤回。
(7)出租方应严格执行承租方的进退场计划,在接到承租方的退场通知后及时退场。
(8)出租方的出租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响应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
(9)车况良好、手续齐全、运行安全可靠、干净卫生,满足项目施工生产和职工出行需求。
7.询价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5年 4月 9日至2025年 4 月 13日
7.2 获取条件及方式:投标人需登录******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8.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所有PDF电子版报价资料必须于2025年 4 月14 日至2025年 4月18日前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逾期未上传和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及评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9.2 开标地点:******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9.3 评标时间: 开标后即进行评标,评标地点与开标地点为同一地点,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在******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灿 联系电话:******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乘用车 设备物资说明:别克,含司机 数量:12 单位: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