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有限责任公司废弃土石料转型利用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废弃土石料转型利用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田家窑镇村北,建设内容:占地面积39224.77平方米,新建厂房车间1、检验用房、办公用房等,总建筑面积为18187.98平方米。利用废弃矿坑建设沉淀池1个,平整堆料场140000平方米。土地生态恢复治理3174.22亩。,建设规模:项目购置安装高频筛、预选筛、球磨机、磁选机、干选机等设备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年处理废弃土石料576万吨,平整堆料场140000平方米。土地生态恢复治理3174.22亩。
二、******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炮梁乡大岭堡村委会,邮编:075400,联系人:吴总电话:******,邮箱:******
三、******街道西环路北口弘大路1号3幢4003室,联系人:"******/human/******72-c******91">周昊天
联系电话:010-
******,邮箱:"mail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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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查阅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电子版网络连接:链接:******/s/15gz7AER1-vHyansF0jx6fA提取码:ewtq。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与征求意见稿链接一致。
七、公示起止时间,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