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厂(商)家:
根据有关规定,我中心将询价采购一批理化试剂、标准品,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在2025年7月8日11:00前将我中心询价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及质量要求,按照我中心所提供的目录项目单加盖鲜章,使用牛皮纸档案袋填写完毕后密封传至我中心(采购的试剂耗材相关表格见附件1(包1)、附件2(包2),报价单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本次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附上相应资质材料见(第一条)否则报价单无效。)。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通港大道66号,陈老师(收)。
邮 编:629000
联系电话:******
一、根据我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现需要进行供应商合格评定,请各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以下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影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影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需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签章);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有,请提供);
6、提供以下承诺函: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7、四川省及重庆市内的主要客户名单 ;
8、特定产品有关的委托、授权文件;
9、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0、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并签名,保证真实有效。
★我中心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体系文件要求进行评定,确定的合格供应商方能参加我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
★以上供应商无特定范围,面向所有有合作意向的各类与我中心外部支持服务与供应相关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等。
二、1、因各试剂、耗材制造商产品注册名称等信息的差异,供应商报价产品名称(包括参数响应时的产品名称)可以不限于本次采购清单中试剂、耗材名称,但报价产品功能必须满足本次使用要求且需明确注明对应附件中的具体项目名称;2、因各厂家提供的产品规格可能存在差异,供应商应保证各项试剂耗材的供量响应不得低于上表各项的总量,若低于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供应商应提供齐全清单内采购产品,任一漏项在评审时作无效报价处理。
******委员会公示公告栏******/
******控制中心
2025年7月2日
附件:
附件1饮用水新兴污染物试剂耗材(1).xls